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控制质量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4-02
 

各中医医疗机构:

为有效落实《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 22号)和《浙江省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试行)》(浙中感质[2018]2号)相关要求,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年度工作安排,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感染控制操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浙江省中医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于20195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控制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式:全省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与预防控制要求开展自查,中心对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3家医疗机构(三级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各一家)开展实地检查。专家三人一组,每家医疗机构检查半天。检查标准见附件。

二、检查结果反馈: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将现场反馈检查结果。中心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并通过《浙江省中医医院感染管理简报》发布。

三、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被检查单位和科室应积极配合,确保完成检查工作。

四、专家交通、住宿由中心统一安排。

五、联系人:

朱越献,电话:137571363670571-87071732;邮箱:sz870717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