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新型冠状病毒采样管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5-26
 

浙江省中医院就检验科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所需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取样器/运送培养基)进行采购,请符合要求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前来参加。

一、产品要求:

1.   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取样器/运送培养基)组成为:采样管,病毒保存液,2根无菌取样拭子(鼻拭子);

2.   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取样器/运送培养基)须具有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采样管及拭子同品牌套装有证或采样管及拭子分别有证);

3.   采样管要求:采样管须大于8ml,易开口,操作方便、安全;

4.   拭子要求:鼻拭子2根,材质为无菌植绒拭子,具有折断点,折断点须短于管口;

5.   病毒保存液要求:3-3.5ml病毒保存液,带有异硫氰酸胍等病毒灭活剂;

6.   产品具有合格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或SGS的检测报告。

二、响应单位要求

1.   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文件,所需资料见要求四;

3.   提供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

4.   须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应急叫货12小时内到位。

三、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成交品种。

四、响应文件需在封面注明所投产品名称和响应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报价单(附件一);

2.   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3.   资质文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配送商授权书、配送商营业执照、配送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承诺函(附件三)、企业廉洁承诺书(附件四);

4.   产品介绍和彩页、外包装标签照片;

5.   浙江省三甲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

6.   其他相关文件或说明。

注:以上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请按上述顺序排列。

五、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浙江省中医院采供部报名。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6517:00之前交至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522办公室,并同时发送彩色PDF扫描件至邮箱szyycgb509@163.com,邮件标题为“采样管响应文件+响应单位名称”。

联系人:寿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3387

六、其他要求:谈判时需带样品。

七、谈判时间暂定于20206814: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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