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浙派中药炮制”纪录片拍摄及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1-05

    浙江省中医院为做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工作,就“浙派中药炮制”纪录片拍摄及制作服务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工作,阐明中药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拟拍摄制作一部展现“浙派中药炮制”的纪录片,现需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负责开展纪录片拍摄及制作服务。

二、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拍摄浙江省中医院“浙派中药炮制”纪录片,完成纪录片的策划、创意、脚本撰写、现场执导、高清拍摄、配音配乐、制作剪辑、包装及调色等,成品为验收合格的视频成片(配中文字幕)。

2、项目总体要求:视频成片需高清格式,不低于4K标准,画面比例为16:9,画幅 1920×1080 以上,技术上需达到省级电视媒体播播出标准。影片达到能够反映代代相传的中药炮制工艺,解密中医药文化的奥妙与精髓,探讨中华文明对于“生命”的认知,做好中药炮制技术的传承与创新,体现医院及中药部的正面形象及良好风貌。

3、技术要求:
1)拍摄设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专业拍摄器材、高清摄像机、航拍设备、录音设备等先进设备。器材要求:6K超高清分辨率成像影视航拍器;电影摄影机、电影镜头组+轨道、摇臂、稳定器等拍摄附件设备;钨丝灯、镝灯、板灯及相关灯光配件等。

2)编导策划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专业的编导策划团队,要求有类似相关影视制作案例成果

3)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成熟的操作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保证有专人提供服务和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执行。有专职制片人、独立的导演、摄影摄像师、副摄影、灯光师、灯光助理、化妆师、剪辑师,有专业配音师等。

4)文案设计制作要求:合同签订两周内按医院要求完成文案设计

5)拍摄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先行沟通确认拍摄脚本,两周内递交拍摄脚本方案,如无特殊情况,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拍摄制作,如有特殊情况延期,双方协商沟通。如逾期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

6)剪辑制作要求:按医院要求完成剪辑制作,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4、商务要求:
1)项目成果:纪录片5分钟;一套素材,包含历史照片、视频、文字素材、采访录音录像、剧本等。

2)如果医院对成片质量有疑义,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须耐心查实,并根据医院要求整改完毕,不另行增加费用支付。

3)本项目所包含的纪录片(包含画面、音乐、中文配音、中英文双语字幕等),素材资料著作权和所有权均归医院所有,供应商须承诺所交付纪录片中的画面、音乐、配音、字体等,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否则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4)参考样片:提供类似项目拍摄制作成功的样片一份,高清MP4格式,U盘封装。

5)报价要求:总价包干,投标总价应包括本项目整个服务期所需的一切人工、住宿、餐旅费、工具、设备、保险、交通、利润、税金(包含须由供应商承担的各种税费)、其它需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及潜在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类似相关影视制作案例。

4、供应商中标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五、磋商所需材料

1、单位简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参考样片一份(高清MP4格式,U盘封装)
5
、同类业绩(类似相关影视制作案例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7、服务方案(请在服务方案中列明评分表中涉及的各项评分内容)

8、其他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1-8项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六、磋商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磋商时间:2023116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 门诊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1:寿老师(报名及接收响应文件),联系电话:0571-87070502
供应商请发送报名邮件至szyycgb509@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浙派中药炮制纪录片拍摄报名+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需包含“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2:孙老师(项目咨询及现场勘查),联系电话:0571-87073482
注:每个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请在确认自身健康的情况下参与磋商。
附件1:评分表(“浙派中药炮制”纪录片)
附件2:报价表(“浙派中药炮制”纪录片)

浙江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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