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时间:2024-10-30
浙江省中医院为开展西溪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工作,就提供西溪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服务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根据环保要求,医院污水池产生的污泥应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现需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负责开展西溪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服务工作。
二、 项目情况
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工。
三、 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危险废物处置计划申报、前期报备、污泥处置备案及脱水污泥规范处置、外运,包含池体清理所需人工、临时通风、安全围栏、移动式污泥脱水车、专用污泥脱水设备药剂、危险品包装袋、吨袋等实施以上清理所需的全部要素。根据前期实地查看、计算,项目处理脱水污泥总量以不超过2吨计。
2、服务地点: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
四、 技术要求
(一)遵循的法律法规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污泥进行处置,并确保污泥的处置为无害化处置,且符合相关规定和环保要求。供应商对处置过程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协调能力,提供与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理机构正式协议或相关文件,确保污泥清理及处置过程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脱水污泥须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得到主管环保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置。污泥最终必须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违法责任。
(二)污泥清理处置具体要求
1、供应商将污水处理站污泥抽出至专业设备,进行泥水分离,将污泥含水率降到80%以下,将处理后的污泥装袋打包堆放,并协调第三方危险废物(污泥处置)最终接收单位及时进行外运。供应商处置污泥时,打包污泥不得出现渗水情况,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污泥。
2、污水处理站池体清淤时间须按采购人要求,在休息日或夜间实施,清淤完成后需得到采购人确认,清淤完成须提供现场施工记录及其它相关资料。
3、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排水,服务实施过程不得影响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供应商应采取有效的规范措施,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系统稳定。
4、项目实施期间应采取废水处理临时保障措施,提供可行的保障方案并负责落实,确保项目施工期间医院废水符合相关标准,该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三)现场管理和安全要求
1、供应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有限空间作业能力,持证上岗,确保现场人员有专业经验、技能,保证项目正常实施,伤亡事故零发生。
2、供应商需具有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以及空气呼吸器。
3、供应商需具有专业施工作业设备和车辆及专业驾驶人员。
4、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医院免费提供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作业服务场地(包含污泥临时堆放场地)及必要的配套工作。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以及防护围挡、完工后的施工现场修复均由供应商负责,完工后应由院方确认现场恢复情况。
五、 商务要求
本项目按污泥处置单价进行报价,即(元/吨脱水污泥),总量不超过2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按实际产生污泥量进行结算。污泥实际数量以处置单位过磅单为准。如污泥实际过磅重量≤2.2吨的,含在总体报价内,按2吨结算。污泥实际过磅重量不得大于2.2吨。
报价应包含污泥清理所需的人工费、临时通风、安全围栏、污泥脱水车、专用污泥脱水设备药剂、危险品包装袋、吨袋;危险废物处置计划申报、项目前期报备、污泥处置备案及脱水污泥规范运输及处置等所有费用。
六、 参照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七、 供应商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与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具有正式合作协议;
2、▲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即污泥处置最终接收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八、 磋商所需材料
1、单位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与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理机构正式协议或相关文件复印件
5、▲第三方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即污泥处置最终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7、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
8、服务方案(请在服务方案中列明评分表中涉及的各项评分内容)
9、其他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1-9项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上述1-9项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九、 报名时间、磋商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2、 报名方式:供应商请发送报名邮件至szyycgb509@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西溪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报名+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需包含“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请于磋商时递交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 磋商地点:杭州市钱塘区9号大街9号浙江省中医院钱塘院区3号楼2楼211会议室
5、 联系人1:寿老师(报名及接收响应文件),联系电话:0571-87070502
联系人2:戴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3735821830。
注:每个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请在确认自身健康的情况下参与磋商。
浙江省中医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