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手续须知
尊敬的患者或家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医疗服务,请您和您的家人配合我们的工作。
一、入院须知
1、当您需要住院,医生给您开具住院证后 ,请您至住院部一楼办理住院手续。
2、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示病人身份证,准备好预缴款金额。如您未带身份证,请在入住病房后及时办理补登记手续,以免影响您的手术和用药;
3、各级医保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医保病历卡、医保磁卡或医保介绍信。如您未带医保卡,可先办理自费住院,但务必于3日内凭住院证及前面所述的凭证办理变更手续,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在您办完住院手续后可凭住院证、病历首页到相应的病区住院。请您仔细核对预缴款收据上的姓名和金额,并妥善保管收据(在您补缴住院费及办理出院手续时须以此为凭证)。
二、住院期间
1、您收到的“每日清单”为您上一日的医疗费用总额,如您收到催款单请及时到住院处交款,以免影响您的用药和治疗(发生欠费时计算机自动计算冻结您的医疗费用账户)。由于医疗费用的发生是一个动态过程,催款单发生额和每日清单发生额会出现不一致(费用期间以单据上显示的统计时间为准);
2、我们为您提供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住院处办理时间为8∶00至17∶00,17∶00至次日8∶00请到急诊收费处办理。
三、出院结算
1、办理出院手续的时间为每日8∶00——17∶00;
2、当病区护士站通过计算机发送出院信息后,接到病区护士通知您即可到住院处办理手续;
3、办理出院手续必须带齐全部预缴款收据。如您的医疗费尚有余额,为保证病人的权益,请配合出示病人和领款人身份证。如您是医保病人,还须出示医保卡;
4、如您的预缴款收据不慎遗失,请先到住院处领取遗失证明单,填写完毕后再到病区护士站盖章确认,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结账。如遗失支票预缴款收据的,还须由出票单位盖章证明。为了保证您的利益,避免引起争议,外伤、车祸、工伤病人如不能提供全部预缴款收据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书(不接受单方遗失证明)。
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及家属的理解和配合。衷心祝愿您早日康复!
浙江省中医院住院处电话:8707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