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医院及友好单位来院参观或新闻记者院内采访、拍摄,需要事先与办公室联系,否则各科室、部门不予接待或拒绝采访。
二、接待有关单位来院参观尽可能使用多媒体进行介绍。
三、办公室根据参观单位人员结构,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告知有关职能科室与部门,做好参观或采访前准备工作,事后及时登记备案。
四、参观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五、接待、陪同参观人员应做到热情、礼貌。
六、对特殊科室、病区应遵守所在科室、病区的规定,不宜入内参观或采访的应婉言谢绝(原则上病房内、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不安排接待参观)。
七、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院保密制度,不得向来访者提供医院文件、报表等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