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室工作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时间:2012-10-10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中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补充及更换。未经科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更衣换鞋,戴好口罩、帽子。

四、接生前常规外科洗手,接产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生。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听胎心,必要时测血压,并观察宫口开大情况,做好记录。

七、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如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戴手腕带。及时进行母婴接触,做好早吸吮,并指导母乳喂养和母婴保健知识及安全宣教。

八、接生后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分娩经过及新生儿出生相关记录。

九、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并添加用物,常规进行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还原处。

十、按无菌操作常规应用各类灭菌包,定点存放各类无菌物品,按消毒日期顺序排放,每日检查,无过期消毒包。无菌持物钳罐加盖,规格配套,定期消毒,每周一次。

十一、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二次,每周一小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每日空气消毒,每月行空气及物表细菌培养一次。

十二、有传染病的产妇认真做好消毒隔离,产后及时消毒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密闭运送作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