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同室工作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时间:2012-10-10

一、住院分娩(含剖宫产)的新生儿均收入母婴同室。凡高危新生儿病情危重暂收住NICU,待病情好转稳定后再转入母婴同室,可挤出母乳用小匙或滴管喂哺。

二、指导母亲掌握正确哺乳体位和含接姿势,协助母亲学会正确挤奶方法等。

三、帮助产妇在产后1-2小时内喂奶,保证24小时喂哺次数不少于8~10次。

若发现婴儿哺乳量不足,要宣传鼓励频繁吸吮,协助端正体位及正确含接,指导产妇加强营养及注意休息。

四、加强巡视,注意观察婴儿吸吮情况、反应及大小便次数,认真做好评估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五、随时向产妇及家属宣教母乳喂养、科学育儿等知识,指导新生儿经络穴位按摩。

六、坚持母婴24小时同室,若有医疗处置或洗澡要分开时,也不能超过一小时。

七、严格执行探视制度(每次不超过2人),母婴同室每日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1520分钟,探视后病室进行通风换气。预防交叉感染,并注意母婴保暖。

八、常规隔日洗澡一次,新生儿使用的物品均应经过消毒处理;保证一人一用一消毒,整理婴儿床,做好新生儿皮肤护理、脐带护理及预防接种工作。出院时指导家属学会洗澡。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手卫生在接触新生儿时做到一接触一洗手;诊疗和操作时遵守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应戴手套,保持工作服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十、母婴出院后,母婴床单位应做终末消毒处理。每月对母婴同室区的空气、物表、工作人员的手进行院感监测。

十一、加强风险管理与安全宣教,履行告知义务,防范新生儿坠床、窒息、烫伤、冻伤、错抱及被盗等不良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