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2〕170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者根据申报要求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填写《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七份,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流派年诊治人次、流派有关传承谱系、研究项目、成果奖励、论文论著等)一式两份,于2012年10月25日前交至科教部415房间,申报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ufang120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芳,联系电话:(内线)2703
科教部 2012年10月19日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