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省将开展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采取限额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
2、请各科室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9月4日(周二)17点前将《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申报书》(附件3)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教部41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fang120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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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部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