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伦理委员会项目经费收支管理,结合《医院预算管理制度》和《医院资金审批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项目收支标准如下:
1、 伦理委员会项目经费纳入我院财务收支预算。
2、 伦理委员会的唯一经费来源于项目评审费,详细收费标准见下表:
项目类别 | 伦理审查费用 (首次会议审查/加快审查) | 备注 |
新药项目 | 5000元 | □ 包括新药Ⅱ~Ⅳ期临床试验 |
医疗器械 | 5000元 | □ 其中体外诊断试剂(同一申办方一次送审多个项目)按以下标准: 1个5000元/ 个; 2-5个4000元/ 个; 6-10个3000元/ 个; >10个1500元/ 个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课题 | 1000~3000元 | □ 资助额度100万以上的项目收取审查费用3000元,资助额度100万以下的项目收取审查费用1000元 |
省部级、厅局级重大攻关计划 | 500~800元 | □ 资助额度超过10万元的项目为800元,资助额度为10万元以下的项目收取审查费用500元。 □ 立项不资助的项目不收取伦理审查费用 |
厅局级 项目 | 300元 | □ 立项不资助的项目不收取伦理审查费用 |
备注:
1、同一项目再次上会收取伦理审查费2000元/次,不上会的修正案不收费。
2、不在伦理审查会议期,应申办方要求需加急受理审查的项目按原收费标准的两倍收费。
3、税点为6个点,请按上述费用自行计算,一并打入医院账户。
4、由企业发起的横向/多中心科研项目收费标准参考Ⅱ~Ⅳ期新药临床试验项目。